平顶山佳瑞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完成平顶山佳瑞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王辛庄村南佳瑞高科公司厂院内,为原址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扩大生产规模,依托公司原有厂房和设备,对原有项目亚胺培南和环酸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技改后年产内酯100吨。生产工艺为:环酸、右胺在二甲苯、吡啶混合液中经缩合脱水、减压整去混合液,加乙醇加热溶解、冷却结晶、过滤、干燥得到环胺;环胺溶于乙醇中加入硼氢化钾经低温还原、高温还原、中和、过滤、水解、结晶、过滤、干燥得到产品内酯。
(2)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佳瑞高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宝宝
联系电话:18749609333
电子邮箱:baobao860117@126.com
通讯地址:平顶山郏县李口镇王辛庄村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u8s1o3KN-xH4Jr_1THA0Q,提取码:gkbs。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6.2km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二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