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欢迎访问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首部《土壤导则》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9-7-1 信息来源: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或减缓土壤环境退化,保护土壤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版权所有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11000228号
电话:18337503650    传真:0375-3996680    邮箱:rq0375@163.com
地址: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华城蓝湾国际东一单元17楼西户
建站热线:158-3696-1851